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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开发办:
为进一步了解金融危机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充分把握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式,结合检查全年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我办决定对2009年度房地产开发目标任务考核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开发办按照我办《关于印发2009年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目标方案的通知》(渝开办发〔2009〕15号)要求,认真做好目标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目标逐项评述并给出自评得分,同时形成自查报告。
二、自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年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基本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2010年度的工作思路和拟完成的经济指标;附完成目标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完成目标任务印发的相关文件、按时上报的相关报表、强化管理的制度措施等文字和图片资料等。
三、自查报告统一用A4型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于2010年1月10日之前报送市开发办综合处。
需抽查的地区由我办根据自查报告的情况临时确定。
(联 系 人:牛柏林 联系电话:63670586 13908325749)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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