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77号令),我办对申请核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拟将重庆北龙湖置地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鸿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万州区鸿鸥发展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重庆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核定为二级;将重庆融恒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大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核定为三级;现在重庆房地产开发网(
www.cqkfb.com)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8月1日。如对该企业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时间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来信请寄: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行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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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00014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