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本金存入办理程序
(一)开发企业向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提交项目资本金存入申请资料,并由政务办理中心核验资料原件;
(二)市城建开发办审核项目资本金存入资料;
(三)市城建开发办开具“项目资本金存入通知书”,通过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出件。
(对资料提交不齐或资料提交有误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更正的资料,并予以退件。)
二、资本金销户办理程序
(一)开发企业向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提交项目资本金使用(销户)申请资料,并由政务办理中心核验资料原件;
(二)市城建开发办审核项目资本金使用(销户)申请资料,核实项目资本金已存入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三)市城建开发办开具“项目资本金使用通知书”(需要销户的,另行开具“项目资本金托管协议终止通知书”),通过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出件。
(对资料提交不齐或提交有误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更正的资料,并予以退件)。
(一)开发企业向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提交项目资本金使用(销户)申请资料,并由政务办理中心核验资料原件;
(二)市城建开发办审核项目资本金使用(销户)申请资料,核实项目资本金已存入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三)市城建开发办开具“项目资本金使用通知书”(需要销户的,另行开具“项目资本金托管协议终止通知书”),通过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出件。
(对资料提交不齐或提交有误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更正的资料,并予以退件)。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4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