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使用(销户)手续办事指南
一、管理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
二、提交资料
(一)项目建设阶段按比例申请使用项目资本金应提交的资料
1、项目资本金使用(销户)申请表(原件);
2、施工单位签署的项目建设进度证明(原件);
3、监理单位签署的项目建设进度证明(原件);
4、《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原件)
5、 施工现场照片。
(二)项目达到全部使用条件后申请使用项目资本金应提交的资料
1、项目资本金使用(销户)申请表(原件);
2、施工单位签署的项目建设进度证明(原件)、监理单位签署的项目建设进度证明(原件)或者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复印件、核原件);
3、施工单位开具的建设单位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原件);
4、《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原件);
5、施工现场照片;
6、资本金监管账户银行对账单(原件);
7、如需对监管账户销户的,需在“项目资本金使用(销户)申请表”上注明并说明理由。
三、办理程序
(一)开发企业向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提交项目资本金使用(销户)申请资料,并由政务办理中心核验资料原件;
(二)市城建开发办审核项目资本金使用(销户)申请资料,核实项目资本金已存入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三)市城建开发办开具“项目资本金使用通知书”(需要销户的,另行开具“项目资本金托管协议终止通知书”),通过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出件。
(对资料提交不齐或提交有误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更正的资料,并予以退件)。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报窗口:市城乡建委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63870288 63712771
承办机构: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处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4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