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出台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转发<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的通知》,拟订了13个要件规范文本格式,对我市用地预审和审查工作程序作出了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一是对报市国土房管局预审和报市政府审批的用地,由各区县国土部门负责初审;对需开展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的由区县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对口指导。二是对符合规划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在申报用地预审时,简化了对规划图、现状图的要求。三是对市级备案类项目,下放给区县局预审。四是对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耕地占补平衡的审查进行改进。
来源:市国土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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