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按政策严格收取和减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督促制定应急预案,准备应急周转资金,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民工工资实行按月打卡银行代发制度。
二是严格规范建筑行业管理。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新建项目不办理审批手续,不予开工,同时严厉查处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行为。做到新账不欠,旧账限期付清。
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和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一个月未拨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二个月未拨付的责令立即停工,待全部兑现后方可复工,同时向人社、公安、规划、国土房管、工程交易等部门发出预警通告,并计入信用档案,在政府资金支持、招投标、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限制,实行联合惩戒。
四是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成立3个督查组分3大片落实责任到人,坚持每周至少1次深入施工企业,常态化督查,落实清欠责任,督促依法支付。
五是加强宣传提高维权意识。一方面运用电视、报纸跟踪报道正面典型,曝光恶意欠薪企业,一方面开展依法维权知识培训,通过楼宇视频、张贴告示、公布投诉电话等告知按月打卡相关事情,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目前,保证金落实率100%,已设立专账企业20家,占75%,处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12件,涉及金额5100多万元。
(来源:潼南区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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