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关于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增管理制度的通知》。
二、提交资料
(一)承诺书(原件)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原件);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公示展板(牌)(照片或彩色打印件);
(四)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一)开发企业向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提交以上资料;
(二)市城建开发办核实资料;
(三)市城建开发办出具“承诺执行配套设施建设承诺制度证明”,通过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出件。
(对证明材料提交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更正的资料,并予以退件。)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报窗口: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7号窗口
窗口电话:63672127
咨询电话:63712771 63670073 63670650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4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