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重庆聚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62218625-x |
详细办公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花园A2幢 | 登记注册类型: | 重庆本地投资,其它有限责任公司,无 |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500112000009751 | 企业成立时间: | 1996-12-09 |
营业执照到期日: | 工商登记机关: | 重庆市渝北区工商局 | |
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日期: | 2000-05-08 | 法定代表人: | 曾曲 |
注册资本(万元): | 46920.0 | 实收资本(万元): | 46920.0 |
重庆聚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注册资金46920万元,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集商贸经营、物业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公司现有员工30余人,其中:中高级管理人员2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30余人,拥有各类资产总额数亿元,是一家具有很强综合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多年来,公司十分注重商业信誉,先后被评为 重庆市第三、第四、第五届房地产开发企业50强 、 重庆市私营企业50强 、 重庆市乡镇企业50强 重庆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及金融系统 AA级信用企业 、“重庆市诚信房地产企业50佳”。 公司以人为本,努力提高员工素质,逐步推进管理规范化,并于2003年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 为居者满意而努力 的企业目标,秉承 志诚高远、务实诚信 的企业精神,致力于追求住宅的人性化,以塑造重庆现代化康居住宅为已任,为广大消费者奉献高质量、高性价比的住宅。公司己先后完成 青麓雅园 、 石韵桂园 等项目近30余万平方米的开发,累计完成开发投资近10亿元。完成开发 聚信广场 、 裕龙苑 、“龙头寺”等近50余万平方米的开发项目。目前,正在开发建设的《中渝、梧桐郡》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用地220亩,包括高层住宅和花园洋房共39万平方米的高档住宅小区。 公司开发建设的“青麓雅园”、“石韵桂园”、“翠湖柳岸”等项目先后被建设部、市建委等部门授予“方案设计三等奖”、“全国新新人家户型设计金奖”、“重庆人居经典楼盘”、“中国重庆创新楼盘”、“重庆首家健康社区”、“最具升值潜力楼盘”、“重庆优秀住宅小区”“江北区十佳建设项目”等荣誉称号。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聚信人深深懂得“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正以更加饱满的激情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以”求实、创新、严谨、果断“的企业作风,勇敢地迎接挑战,共创美好未来。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时间 | 有效期 | 备注 |
二级 | 1021922 | 2014-08-27 | 2017-09-04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职时间 | 最高学历 |
曾曲 | 男 | 其它 董事长 |
2008-01-08 | 硕士研究生 |
寇维敏 | 女 | 总经理 | 2008-03-01 | 大学本科 |
刘红卫 | 男 | 副总经理 | 2011-04-18 | 硕士研究生 |
认证证书号 | 认证机构 | 认证日期 | 生效日期 | 认证结束日期 |
0106Q118162RIS/5102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06-05-22 | 2006-05-22 | 2009-05-21 |
银行信用等级 | 银行信用等级证书号 | 银行信用等级评级机构 | 有效期限开始时间 | 有效期限结束时间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颁奖单位 |
不良行为 | 处罚时间 | 处罚单位 |
信用排名 | 信用综合得分 | 信用能力得分 | 诚信表现得分 | 评价时间 |
项目名称 | 所在区县 | 项目地址 | 操作 |
中渝梧桐郡 | 渝北区 | 龙塔街道三、四社 | 查看详情 |
投诉说明
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市级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分工,我办受理的投诉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无证开发(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2、越级开发(超越开发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3、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即交付商品房的行为;
4、将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业主的行为;
5、交房时不向业主提供《新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6、开发企业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
房屋拆迁和房屋交易环节中的问题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预售商品房、不按购房合同约定按期交房、不按时办理产权证、一房多卖等,均属国土与房屋管理局的职责范围,可直接向该局投诉;房屋质量问题和经济适用房问题、危旧房改造问题等则向建委投诉。
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市级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分工,我办受理的投诉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无证开发(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2、越级开发(超越开发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3、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即交付商品房的行为;
4、将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业主的行为;
5、交房时不向业主提供《新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6、开发企业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
房屋拆迁和房屋交易环节中的问题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预售商品房、不按购房合同约定按期交房、不按时办理产权证、一房多卖等,均属国土与房屋管理局的职责范围,可直接向该局投诉;房屋质量问题和经济适用房问题、危旧房改造问题等则向建委投诉。
- 投诉标题:*
- 投诉人姓名:*
- 投诉人QQ:
- 投诉人邮箱:
- 联系电话:*
- 投诉内容:*
-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